腾讯广告服务商管理规范

一、目的

 

规范服务商履约行为,防止违规事件发生,维护腾讯公司与合作服务商之间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经腾讯公司审核同意,并与腾讯公司签署《腾讯广告服务商合作协议》且该协议仍在有效期内,依法有权向广告主推广腾讯广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统称腾讯广告业务服务商,下文简称“服务商”。

 

服务商子客违反本《管理规范》的,服务商承担连带责任。

 

三、违规类型及处罚规则

 

下述具体违规行为的认定,以腾讯公司最终确认、认定为准。

 

3.1 弄虚作假

 

服务商或业务关联公司(包括服务商分公司、控股公司及服务商子客等)以虚构事实、伪造资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

 

3.1.1 此类违规行为按级分类,共分二级,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一级违规
服务商或子客故意伪造、变造子客的商事主体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等),或服务商冒用其他公司的资质、篡改子客资质等。

 

2)二级违规
服务商或子客故意伪造、变造腾讯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各项授权或相关文件,或提供虚假报告、公章、证明、数据等材料或信息。

 

3.1.2 处罚规则:

 

腾讯广告投放管理平台将根据服务商或子客的违规级别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单数,对服务商进行处罚:

 

1)一级违规:按照每单虚假材料10万元进行处罚;

 

2)二级违规:按照每单虚假材料5万元进行处罚。

 

3.2 服务商未履行监管责任

 

服务商对子客在腾讯广告投放管理平台的开户、推广等行为具备监管职责,应及时纠正或阻止子客违反广告法、腾讯广告投放管理平台投放规范等相关规定,若子客存在违规情况,服务商亦承担连带责任。

 

3.2.1 子客广告主违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子客广告主投放行为违反《腾讯广告投放管理平台广告主违规处罚条例》、《微信广告广告主违规处罚》等平台投放相关规定;

 

2)未经腾讯公司同意,服务商擅自授权给第三方开展腾讯广告业务,若第三方存在违规情况,视同服务商未履行监管责任。

 

3.2.2 处罚规则

 

腾讯广告投放管理平台除有权主张服务商与子客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或违反上述规则的责任外,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服务商与子客进行处罚:

 

1)服务商子客广告主在投放广告期间违规被封停账户,封停账户在被封停当季度的现金消耗将不会被计入返货返点消耗总额中;

 

2)服务商子客广告主违规被封停,服务商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将对服务商进行相应扣罚:
返货扣罚额=当季封停子客当季现金消耗*15%;

 

3)若服务商违规子客广告主数量超过该服务商当季活跃子客广告主(即当季有消耗的子客广告主)总数量的3%,或服务商当季封停子客广告主数量超过75个,则对服务商进行扣罚为:
返货扣罚额=当季封停子客当季现金消耗*20%。

 

3.3 违反腾讯公司政策规定

 

腾讯公司积极为服务商创造各种机会与渠道,完善服务与优化政策,同时,服务商须严格遵守腾讯公司与腾讯广告等相关政策规定。

 

3.3.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商恶意新开服务商主体或重复开子客账户以骗取返货;

 

2)服务商故意利用新老服务商政策差异获取高额返点;

 

3)服务商子客因违规被平台封停账户,其账户资金已冻结,服务商转移封停账户的资金;

 

4)服务商借助腾讯广告服务商身份,侵害客户或第三方权益;

 

5)服务商未经腾讯公司与平台许可,发布与事实、政策、约定不符的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

 

3.3.2 处罚规则:

 

腾讯广告投放管理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服务商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单独适用或数条并罚):

 

1)邮件警告通报;

 

2)扣除直至取消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返货返点相应金额;

 

3)前季所获得但还未支付的返货返点,予以扣除不再支付;

 

4)取消下一季度评优资格;

 

5)调整账期额度乃至取消账期;

 

6)取消服务商资质并永久终止合作;

 

7)主张其他违约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违规责任并处罚的权利。

 

3.4 违反商业道德

 

服务商在开展腾讯广告业务应遵守市场准则,应秉承诚信、公平、合法的原则,维护腾讯公司与客户利益,维护健康的互联网广告服务市场秩序。

 

3.4.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商过分解读产品及政策,或以非官方解释的产品机制等虚假宣传内容误导客户;

 

2)服务商利用非正常公开方法获取相关客户信息线索竞争客户;

 

3)服务商以恶意压价、回扣或主动大范围向第三方提供回扣等手段获取客户资源;

 

4)服务商未遵守所签署的保密协议或未经腾讯公司允许,擅自泄露腾讯公司机密或文档;

 

5)服务商对腾讯公司及其它竞争对手进行不实消息的散布;

 

6)服务商滥用服务商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服务商的相关资质、权限帮助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开展与服务商同腾讯广告合作相同或相似的服务,或利用服务商的相关资质、权限帮助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谎称为腾讯服务商的相关行为等;

 

7)恶意损害腾讯公司以及关联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

 

3.4.2 处罚规则:

 

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服务商相应处罚(处罚措施单独适用或数条并罚):

 

1)邮件警告通报;

 

2)扣除直至取消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返货返点相应金额;

 

3)前季所获得但还未支付的返货返点,予以扣除不再支付;

 

4)取消下一季度评优资格;

 

5)调整账期额度乃至取消账期;

 

6)取消服务商资质并永久终止合作;

 

7)主张其他违约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违规责任并处罚的权利。

 

3.5 违反廉政公约

 

3.5.1 违规行为:

 

服务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现金、赠送礼物等形式向腾讯公司员工(包括非正式员工等腾讯工作人员)行贿,用以换取腾讯公司产品资源等公司财产。

 

3.5.2 处罚规则:

 

1)解除合同,服务商除须按腾讯公司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腾讯公司支付违约金外,还须按本合同其他约定承担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2)取消服务商服务资格,或通过司法途径向服务商追偿由此造成腾讯公司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等。

 

3)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腾讯公司将依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若涉嫌犯罪的则移交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腾讯公司亦享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商誉等损失的追偿权利。

 

四、其他处罚事项

 

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冻结账户、关闭账户续费功能、追回各种活动奖励等处罚措施。

 

五、违规认定

 

5.1 违规信息来源
当腾讯平台收到包括但不限于举报邮件、子客投诉、审核反馈等举报信息时,有权对涉嫌服务商进行调查。

 

5.2 取证
腾讯平台在进行违规行为调查过程中对举报人、投诉人、被举报服务商所提供的信息有权进行取证留存。取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即时聊天软件对话截图、email 记录、电话录音、系统数据处理记录、文档原件、合同原件或传真、发票(收据)原件或传真、网站内容截图等证明材料作为核实依据。

 

5.3 认定
腾讯平台有权根据社会公众的认识自行进行独立判断,以认定服务商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平台经过判断认为服务商确系存在违规情况的,有权随时根据本《规范》单方采取一项或多项处罚、措施,服务商应认可因此产生的相应处罚、措施。服务商享有解释及申诉的权利。

 

5.4 披露
腾讯平台若接到投诉、举报,或司法、执法机关调查,有权将服务商及子客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开户信息、广告投放情况、广告消耗数据等)对外披露。

 

六、变更

 

6.1 腾讯公司有权随时根据需要对本规范的任何条款内容进行变更、修改或增减,以最终腾讯公司公布为准,服务商有义务主动了解最新规范内容。

 

6.2 在不影响本规范履行的情况下,腾讯公司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将本规范中全部权利与义务均转让给第三方公司。

 
 
以下为附录部分。
 

附录

 

关于服务商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补充说明

 

服务商在腾讯社交广告投放运营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将按照《腾讯社交广告服务商违规行为处罚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虚假材料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方,与因弄虚作假被暂停返货返点的处罚作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 虚假材料提供方的确认

 

1.1 虚假材料,是指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提供的虚假、不真实、不合法等材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有关机关审核的证照、未经机构认定的质检报告等;

 

2)伪造合同文件、授权书(非腾讯公司出具)、承诺函、证明文件等;

 

3)捏造数据或信息等。

 

1.2 虚假材料仅涉及单一服务商,则直接确认该服务商为虚假材料提供方。

 

1.3 虚假材料涉及多个服务商,则按下述确认方式确认虚假材料提供方:

 

1)每季度结束后第一周,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向虚假证明材料所涉及的多个服务商发出虚假信息提供方确认邮件,各服务商需于5个工作日内邮件反馈造假责任人。

 

2)如各服务商对反馈造假责任人确认无异议的,将会对造假责任人一方(造假服务商)确认为虚假证明材料提供方,并按处罚方案进行处罚。

 

3)如各服务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或是双方拒不承认、对造假责任人有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达成一致的,将对各服务商一并确认为虚假证明材料提供方,均进行处罚。

 

4)如各服务商对均被确认为虚假证明材料提供方并处罚仍有异议,则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可将虚假证明材料移交司法机关、行政监管机关,由有关机关对虚假证明材料进行侦破并由有关机关按相关法律惩处。对于上述机关确认的虚假证明材料提供方,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将取消该服务商资格,停止支付所有返货返点(包括前期应支付还未支付的返货返点)、主张承担相关协议违约责任等。并有权要求该服务商对腾讯社交广告平台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主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腾讯相关政策、服务协议等规定要求服务商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 暂停返货返点的发放规则

 

服务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可暂停当季返货返点的发放。

 

2.1 经确认为虚假材料的提供方,确认后的下个季度恢复返货返点发放,即下个季度返货返点按流程正常计算并发放。暂停发放期间会对返货返点进行扣罚,剩余返货返点将在确认虚假材料提供方后的下个季度最后一次返货返点发放时,一并发放支付。

 

2.2 经确认为非虚假材料的提供方,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恢复返货返点发放,补发暂停期间应发未发的返货返点,其余返货返点按正常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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